Logo

销售条款

意义

买方 - 指其商品订单被卖方接受的人,或通过本网站或授权代理人下单的人。

卖方 - 指黑森尔电子有限公司,以 Heisener 名义经营。

产品 - 指卖方根据本条款应供应的产品(包括产品的任何分批交货或其任何零件)。

价格

(1) 产品价格应为卖方报价,若未报价(或报价已失效),则以卖方接受订单当日有效之价目表价格为准。报价之有效性仅于报价发布时视为正确。产品报价不构成要约。若卖方因疏忽对某项商品定价过低,卖方无义务按该价格向买方供应该商品。

(2) 卖方保留权利,得于交货前随时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调涨产品价格(无论产品价格是否为报价),以反映因超出卖方控制范围之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外汇波动、货币管制、关税变更、供应商、承运商或其他分包商之成本增加、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或其他制造成本之显著增加,或卖方被要求执行之产品回收)所导致之卖方成本增加、买方要求变更产品之交货日期、数量或规格,或因买方之任何指示或买方未能向卖方提供充分信息或指示所造成之任何延迟。

(3) 除卖方书面报价或卖方任何价目表中另有说明,且除非买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所有价格均由卖方按工厂交货(EXW)基准提供。若卖方同意在卖方场所外交付产品,则买方应支付卖方之运输、包装及保险费用。

(4) 价格不包含任何适用之增值税,该税款应由买方另行向卖方支付。惟通过本网站订购之产品,除另有说明外,所有价格均不包含任何应付之增值税,且该增值税(如适用)将另行计收。

(5) 价格不包含任何税款、规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任何政府机关征收之销售税、使用税、货物税、增值税及类似税款或费用、国际运费、货运代理及经纪人费用、银行手续费、领事费及文件费。

付款方式

(1) 所有付款必须以原始发票上所开立之货币支付。

(2) 对于国内订单,卖方接受信用卡(银联、Visa、MasterCard、Discover、美国运通)、货到付款、保付支票、电汇/银行汇款、邮政汇票、支付宝或其他托管交易。

(3) 对于国际订单,卖方接受电汇/银行汇款或托管交易:Western Union、Paypal、MoneyGram、支付宝。

(4) 国内及国际订单均设有最低订购金额100.00美元。支票或货到付款之处理可能需要额外3至5个工作日。若以银行汇款方式付款,买方应于银行文件上载明发票号码及订单信息。订单金额低于500美元者,将加收30.00美元之手续费。

(5) 买方应全额支付合同项下所有到期款项,不得扣除或扣缴,但法律规定者除外,且买方无权主张对卖方之任何信用、抵销或反请求,作为全部或部分扣留该等款项之理由。卖方得随时(不限制其可能拥有之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方式)将买方欠卖方之任何款项,抵销卖方应付给买方之任何款项。

运送

(1) 对于国内订单,卖方将依买方指定之国内货运业者运送包裹。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卖方。

(2) 对于国际订单,卖方将通过TNT、EMS、UPS、FedEx、DHL或买方偏好之其他方式运送包裹。卖方遵守所有出口政策与法规。部分产品可能受ITAR限制,出口限制可能导致运送时间延迟。

(3) 运费取决于包裹之尺寸、重量、目的地及价值,包含运送保险在内。

(4) 卖方保留分批交货之权利。任一批次之交货延迟,买方无权取消任何其他批次。于要求日期后三十(30)日内交付任一批次之产品,即构成及时交货。交付数量与指定数量不符者,不解除买方接受交货及支付已交付产品款项之义务。

退货

(1) 卖方感谢买方之业务支持,并提供即时7天退货政策(收受产品后7天内)。退货产品须保持原状。运费不予退还。

(2) 卖方保留拒绝不合理退货或退款之权利。对于瑕疵产品,应适用有限保固条款。

有限保固

(1) 卖方提供自买方收受产品之日起30天保修期。惟卖方不负担运送费用。

(2) 卖方不就任何产品、本网站、服务或内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证或声明。卖方明确否认任何形式之保证,无论系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产品、本网站、服务及内容之可销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所有权及不侵权之默示保证。

(3) 卖方不保证本网站或服务所执行之功能将不中断、即时、安全或无错误,亦不保证本网站或服务之缺陷将被修正。卖方不保证内容之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保证内容中之任何错误将被修正。本网站、服务及内容系以「现状」及「依现有状态」提供。

问题或意见

若用户对本声明有任何问题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修订日期:2014年12月8日

获取最新资讯

每日获取来自全球众多供应商的最新优惠资讯